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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加强渔业船舶船用终端的管理,规范船用终端设备选型、配备、使用与维护,规范渔业船舶无线电台及识别码使用,维护渔业无线电通信秩序,确保山东省渔船渔港动态监控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,提升渔业应急救援能力,保障渔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有关法律、法规规定,省农业农村厅起草了《山东省渔船渔港动态监控管理系统船用终端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并委托青岛、烟台、威海和日照等市渔业主管部门,至少征求1个渔业公司和1个渔业协会(包括渔船协会、互保协会、渔民协会以及渔业合作社)的意见和建议。
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为即日起30日,即2022年5月13日至6月12日,凡对《山东省渔船渔港动态监控管理系统船用终端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有意见者,均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于2022年6月12日前反馈。
电子邮箱:shyyyyzfjcj_zhzx@shandong.cn
电话:0531-86970040
邮寄地址: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48号,山东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指挥中心
联系人:许耀亮
邮政编码:250002
山东省农业农村厅??
2022年5月16日?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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